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进赣备案要求
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且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是指设计负责人)应进行登记;
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且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进行登记,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6、投标人业绩:
6.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0个月内(2018年9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最终落款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的建筑总高度198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6.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0个月内(2018年9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单个合同的建筑总高度198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7、人员要求:
7.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存在注册单位变更情形,以最终注册单位为准)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不含开标当月)近12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7.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不含开标当月)近12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7.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不含开标当月)近12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7.4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不含开标当月)近12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的任意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过2家(最多允许一家承揽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和一家承揽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
9、根据《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精神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11、其他要求:
11.1 中标后,派驻到现场的人员须与投标时拟派相关人员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11.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1.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1.4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1.5 信用要求
12、由于系统有字数限制,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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