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的要求:
2.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或②或③):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主持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评审依据: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为外埠来赣勘察或设计单位须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项目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考虑到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接受纸质银行保函);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一:”格式提供南昌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设计单位的资质,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勘察的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勘察单位的资质;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负责设计的单位。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 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也无需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相关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其他不见面开标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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